【轉知】有關內政部警政署提供優秀運動選手短期職務代理工作一 案,請轉知所屬優秀運動選手參考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6月27日警署人字第1120121364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「內政部警政署暨所屬各警察機關(構)、學校現有薦任以下非警察官職缺可僱用職務代理人缺額一覽表」1份。

 

教育部體育署函

112年7至9月缺額一覽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