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上半年度參加國際賽事,體育署予以補助及協助相關行政事宜之原則

依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3日臺教體署競(二)字第1100007353號函辦理。

110年上半年度(至6月31日止)參加國際賽事,體育署原則
僅就下列賽事予以補助及協助相關行政事宜:
(一)可取得2021年第32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(以下簡稱東京奧運)參賽資格之賽事。
(二)有利選手爭取世界排名,並會影響參加東京奧運種子排序之賽事。
(三)已取得東京奧運參賽資格,然有利選手訓練或提升運動表現之國際正式錦標賽事。
(四)如未參賽會影響我國於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或權益之賽事。
(五)特殊情形,貴會檢送計畫經本署審議通過之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