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3日臺教體署秘(二)字第
1090007554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會參加國內、外賽會成績破紀錄部分,請依據本會「運
動紀錄審查實施要點修訂本」(如附件)檢齊相關資料,
惠送本會辦理紀錄審查事宜。
三、應檢具資料如下:
(一)運動紀錄審查名冊。
(二)全國性各單項運動協會紀錄委員會審查會議紀錄。
(三)主辦單位簽發之成績文件及紀錄表影本。
(四)秩序冊。
(五)國內比賽除全國運動會、大專院校運動會及中等學校運
動會外,需另附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及具裁判長簽章之
比賽成績原始紀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