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度B級舉重教練暨增能講習會 [下載]
一、是項講習定於108年5月18至19日,5月25至26日,共計4天假臺南市立南新國民中學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70018057E號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,第九條教練證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,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若有C級、B級證照者,可參加5月25至26日講習。
三、報名方式:自即日起至108年4月30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;詳閱實施辦法,所有文件請以A4紙張大小格式呈列。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朱崙區20號5樓502A室,中華民國舉重協會收,電子檔請寄指定信箱,其他信箱恕不受理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