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年全國青年青少年分級舉重錦標賽競賽規程,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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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規程、報名表、核備文請逕自下載附加檔108年全國青年青少年分級舉重錦標賽競賽規程

一、依  據:教育部體育署108年6月21日臺教體署競(二)字第1080021007號函備查。

二、主  旨:

(一)積極推廣舉重運動,促進蓬勃發展,提升國際舉重運動競爭實力,奠定國家舉重運動根基。

(二)鼓勵民眾參與舉重運動,提升舉重運動競技實力水準,儲備優秀舉重運動人才。

(三)遴選基層舉重運動人才,參加國際舉重運動競技賽會,爭取個人榮譽與佳績。

(四)培訓賽事人才,以承辦大型賽事,與國際接軌。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舉重協會、國立體育大學

四、承辦單位:國立體育大學競技學院陸上系、桃園市體育會舉重委員會

五、參加單位: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臺灣省各縣(市)、連江縣、金門縣之軍、警、學校及團體。
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(星期一)至108年8月15日(星期四),共 天。

七、比賽地點:國立體育大學舉重室。

八、比賽組別與量級別:

量級青男組青女組青少男組青少女組
155公斤級45公斤級49公斤級40公斤級
261公斤級49公斤級55公斤級45公斤級
367公斤級55公斤級61公斤級49公斤級
473公斤級59公斤級67公斤級55公斤級
581公斤級64公斤級73公斤級59公斤級
689公斤級71公斤級81公斤級64公斤級
796公斤級76公斤級89公斤級71公斤級
8102公斤級81公斤級96公斤級76公斤級
8109公斤級87公斤級102公斤級81公斤級
10+109公斤級+87公斤級+102公斤級+81公斤級

九、參加規定:

(一)資格:

1、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,經本會登錄註冊之選手,但108年全國青年盃舉重錦標賽、108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、108年全國總統盃舉重錦標賽前八名外選手得報名參加比賽。

2、非本會登錄註冊者,得於比賽報名截止日前,提出申請加入,否則不予受理報名。

3、青男組、青女組:15-20歲,青少男組、青少女組:13-17歲。

4、報名參賽選手,必須符合國際舉重總會6.6.4最低試舉重量。

十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8日(截止,請掛號郵寄,郵戳日期爲憑,逾期不受理。

十一、報名地點: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02A室,中華民國舉重協會收。電話:(02)2711-0823,2711-0923。傳真:02-2711-0623。

十二、報名規定:

(一)填寫報名表:請依本會報名表格填寫,報名者應蓋個人印章。

(二)報名費:個人報名費新臺幣500元,(收據抬頭填寫單位,應請告知)。因故未參賽,本會將扣除有關行政作業所需費用,餘額將予退還。(繳款日期於108年7月8日止,逾期則不受理)

(三)繳費方式:請擇一

1、郵局匯票:受款人:中華民國舉重協會。

2、現金袋掛號郵寄。

(四)報名表、繳費證明文件。未經本會登錄註冊各單位(學校)之選手,得同時繳交相關文件及費用,完成註冊及報名手續。以掛號郵寄本會「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02A室,中華民國舉重協會收」。

(五)報名表需預先傳送電子檔再檢附報名費繳納證明一起寄出,若是報名時未繳費視同程序未完成,喪失報名資格(不接受現場繳納)。

(六)報名時選手需填報總和成績,若是報名時未依規定填報總和成績,視同程序未完成,喪失報名資格(不接受技術會議填報)

十三、比賽規則:依據國際舉重總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。如規則解釋有爭議,以英文版為準。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,則以審判委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上訴。

十四、獎勵辦法:

(一)各量級選手抓舉、挺舉及總和三項成績,分別錄取前八名,發給獎狀乙紙。前三名現場頒發獎狀。

(二)個人單項或總和比賽成績,獲得第四名至第八名者,於賽後發獎狀乙紙。

十五、運動禁藥管制:賽會舉辦期間,參賽運動員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,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,除依本會運動禁藥管制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處理外,撤銷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。賽會期間之運動員運動禁藥管制,依中華奧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之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辦理。尿液檢測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採樣程序與方法作業要點辦理。參賽運動員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,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管制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辦理。

十六、會議

(一)技術會議:8月12日下午14時,技術會議結束後,隨即舉行裁判會議,會議詳細時間及地點,另行通知或於本會FB或網站公告。

(二)技術會議及裁判會議後,賽程將公佈於本會FB或網站,訊息不另行通知。

十七、其他規定:

1、選手凡經登記註冊報名後務必出場,不得無故棄權。選手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參加比賽時,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書面資料,若未提送資料送交協會行政組,協會將函報各單位未出賽名單。

2、技術會議應遵守事項:

(1)未能參加技術會議之教練,委請他人代理,應檢附委託書交予裁判長。

(2)報名後得更改參賽級別,必須於技術會議中提出,名單簽署後送出即刻生效,如未出席技術會議或未提出,視同不異動參賽級別。

3、選手不得穿著國家代表隊之服裝(含舉重服)出場比賽,違者取消資格。

4、選手應穿著國際舉重總會規定之專業舉重衣及舉重鞋出場比賽。

5、規則4.8中所有賽會允許選手每一個裝備印繡最大500平方公分之商品生產製造商或選手商業贊助的識別(商標、名稱或兩者結合)。詳協會網站/關於舉重/規則/IWF服裝規範。

6、賽程表俟報名截止後,公告於本會FB或網站。

7、過磅規定:過磅時繳驗證件都需附有照片,學生証、國民身分證或駕照或健保IC卡等文件,未繳驗或不符合格者,不得出場參加比賽。

8、每場比賽由選手介紹開始,介紹完畢後計時10分鐘開始比賽;未參加選手介紹者,取消比賽資格。

9、頒獎時獲獎選手未參加頒獎典禮,其名次由下一名選手遞補。

10、大會技術管制員有權利至選手熱身場地檢視選手裝備。

11、依據保險法協會賽會僅能辦理場地責任險,參賽者應自行辦理人身意外等保險事宜。

十八、本規程經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