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蹤通報提醒

一、於每季規定日期前於ADAMS完成該季行蹤填報,並依據實際情況持續更新

1.於12/15號前完成填寫第1季行蹤(1-3月)

2.於3/15號前完成填寫第2季行蹤(4-6月)

3.於6/15號前完成填寫第3季行蹤(7-9月)

4.於9/15號前完成填寫第4季行蹤(10-12月)

二、參加國際各級賽事,應於賽事開始前三個月,提行蹤通報。

例如:2024年4月20日世界錦標賽,應於1月20日前提報行蹤。

三、行蹤通報係由選手自行填報,其責應自行承擔,行蹤有異動應隨時更新,藥檢人員會以「無預警方式」出現在您填報的時間、地點進行檢測,為避免造成行蹤通報不實,請務必隨時更新您的行蹤通報。

四、填報行蹤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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